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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台北高點『面授學員補課須知  (B)           
上課須知
1.學員於學費繳清並取得臨時上課證後7天後,可上網預約,上課期限至該年輔導期限結束時終止
2.錄影補課費用每堂100,若有需要請至櫃檯購買補課券/計次卡請妥善保管,遺失恕不補發。
3.補課之科目限當年度有選修之課程,不得以(錄音錄影拍照等)複製,違者一律取消補課權利並移送法辦。
4.補課時請出示本人有效期限內之上課證補課券供查驗並主動簽到
5.未帶上課證或補課券者,請至報名櫃檯押證(身分證.駕照.健保卡.學生證)或押款,再持『旁聽證』至補課中心上課
6.為保障公共衛生、維護個人健康,請自備3.5mm圓孔型有線耳機
7.視訊課程限輔限內學員本人使用,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或折抵費用。
8.預約視訊之科目請於該科上課日後,至少三個工作天後始接受預約。(不含六、日及國定假日,若非台北班課程,上架時間需7-10個工作天
9.錄影補課為本班售後服務之延伸,並非一定為當時錄影課程
10.上課前,請先持本人上課證至講義組領取講義。(服務時間請參考下方)
11.請遵守班內補課須知之規定,如有違反上課秩序等情節,本班得終止契約,依教育局規定辦理退費。
12.網院不提供選區選位及保留或開放座位讀書自修之服務,且禁攜帶飲料或食物進入
13.本班保有調整變更錄補課程方式之權利

【預約
或取消
1.凡取得高點正式上課證之學員,一律使用網路預約/取消
2.未取得高點正式上課證之學員,請學員本人持上課證①至報名櫃台預約/取消上課時間
3.開放預約日為隔日起七日之內,且最晚於補課前一日2000週日19:00(國定假日除外)完成預約/取消每日預約不得超過二個時段恕不接受當日預約或取消
4.有預約補課者可提早10分鐘進場(最後時段19:00除外), 如實際課程超過3小時,需當場向網院櫃臺提出加時間。(若下一時段額滿,須另擇時間補課)。最多彈性延後10分鐘出場
5.預約時段僅保留10分鐘,超過將取消該預約時段,現場候補學員遞補,遲到者計違約一次。(EX8:50起開放排隊進場,座位僅保留至9:10) 

【候補與違約】
1.未預約或預約遲到被取消該時段補課者,如當日需補課請親臨網院現場候補,候補進場時間為整點20分鐘起至30分止(逾時該時段無法進場,請候補下一時段),且等待候補時間包含在該上課時段裡,仍須於該時段結束時間出場,不予加時,候補座位需依當日預約情況安排為準,恕不保證一定有座位。

2.最後一個進場時段為19:00,候補時間彈性給予至19:20-21:30,若有空位可扣格簽到進場看課,出場時間仍為22:00,且不予提供任何加時服務。

3.有預約者,可每時段整點前10鐘起開放排隊進場,彈性後10分鐘出場,最長錄補時間為3小時20分鐘﹔未預約者每段時整點後20鐘起開放排隊進場,出場時間同預約者,最長錄補時間為2小時50分鐘。

4.以下情況視為違約:

有預約但未取消、且當日無故未出席或遲到超過10分鐘以上者,視同違約乙次。

一天重複預約或預約超過二個時段者,視同違約乙次。

預約補課當時段未簽到者視同違約乙次。

請共同維護補課環境,場內禁止飲食嚴禁攜帶飲料或食物進入。經發現,視同違約乙次。

禁止使用場內電腦為任何形式電子產品充電經發現,視同違約乙次。

⑥班內不提供選區.選位.保留及開放座位讀書自修之服務,補課結束請速離場,超時離場者視同違約乙次。

5.累計違約三次以上(含第三次),暫停補課權利兩個禮拜或繳交違約金500以解除違約

(違約次數計算由同學報名日起至輔導期限結束)

6.違規情節重大或勸說未改善者,本班將有禁止使用錄補服務之權利


續看規定
1.如下一時段座位已滿,將無法提供學員『續看』下一時段之服務。
2.如有下一時段續看需求,請『整點』至櫃臺填寫後補單且須依候補規定原時段出場候補下一時段20再重新進場給位
 
【服務地址與時段
1.『台北網院』地址:台北市館前路28樓。
2.開放錄補時間為週一至週日(國定假日除外)
(1)09:00~12:00   (2)10:00~13:00   (3)11:00~14:00   (4)12:00~15:00    (5)13:00~16:00
  
(6)14:00~17:00(7)15:00~18:00   (8)16:00~19:00   (9)17:00~20:00   (10)18:00~21:00   (11)19:00~22:00
3.高點/高上櫃檯服務時間週一至週六09:00∼21:00;週日09:00∼19:00
4.講義組服務時間週一~週五 1230~15001700~2100
週六1000~2100週日1000~1900
5. 以上,遇國定假日,將全日暫停服務,詳見高點網頁http://www.get.com.tw/公告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