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網路學院 學員須知 1100320
【學習規定】
1. 網院學員於學費繳清並取得上課證後即可開始上網預約,預約期限至該年輔導期限結束時終止。
2. 學員申請上課之科目限當年度選修課程,僅限本班指定場所觀看並不得以(錄音、錄影、拍照等)任何形式複製,違者一律取消上課權利並移送法辦。
3. 上課時請出示本人有效期限內之上課證供櫃臺查驗並主動簽到進場,恕不接受他人代辦;如需加購時數(每小時$100元)請至櫃檯辦理。
4. 為保障公共衛生、維護個人健康,請自備耳機使用,另請小心使用班內各項設備,嚴禁攜帶飲料或食物進入。
5. 視訊課程限輔限內學員本人使用,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或折抵費用。
6. 預約視訊之科目請於該科上課日後,至少七個工作天後始接受預約。(工作天不含六、日及國定假日)
7. 上課證遺失,請準備身份證、及工本費200元至櫃檯辦理。
8. 上課前,請先持本人上課證至講義組領取講義,再行進班上課。
9. 請依班內排定座位入座,請勿自行更換座位及區域。
10. 課程影片結束前請自行記錄學習時間及堂數,做為下次銜接之參考,網院無提供個人學習記錄之服務。
11. 請於課程結束後準時離席,以免影響下一時段學員權益;離席後,請至櫃台歸還號碼牌及感應磁釦,並取回個人上課證。(如不慎遺失或損壞班內座位感應磁釦,需繳交工本費每次$500元重製,請同學妥善保管)
12. 本班保有調整變更網院上課方式之權利。
【學員預約或取消上課方式】
1. 凡取得高點上課證之學員,可使用網路預約及取消上課服務,請參考背面【預約或取消步驟】說明;僅提供上課當日及隔日之預約/取消。如需取消當日上課,請於該預約時段前一小時親臨網院櫃臺或來電取消。
2. 線上開放預約日為隔日起七日之內,且最晚於上課前一日20:00前(國定假日除外)完成預約/取消,每日預約不得超過兩個時段或6小時。
3. 該科該梯次上課總時數為每堂課X3小時=該科總時數,如實際上課時數超過原有總時數,將於該科該梯次全數上課完畢後給予加時,超時計算及加時辦法,須詳洽櫃檯人員說明為準。
4. 預約時段僅保留15分鐘,遲到15分鐘以上者取消該預約時段上課資格,即由現場候補學員遞補進場。
【候補與違約】
1. 未預約或預約遲到被取消該時段上課者,如當日需上課請親臨網院現場候補,候補進場時間為整點後15分鐘起,且等待候補時間包含在該上課時段裡,仍須於該時段結束時間出場,不予加時,候補座位需依當日預約情況安排為準,恕不保證一定有座位。
2. 有預約者,可每時段整點前10鐘起開始排隊進場,彈性延後10分鐘出場;未預約者,每段時整點後20分鐘起至30分止排隊進場(逾時該時段無法進場,請候補下一時段),出場時間同預約者。請務必預約上課。
3. 以下情況視為違約:
· 有預約但未取消、且當日無故未出席或遲到超過15分鐘以上者,視同違約乙次。
· 一天重複預約或預約超過兩個時段或6小時者,視同違約乙次。
· 預約上課當時段未簽到者,視同違約乙次。
· 請共同維護補課環境,場內禁止飲食,且嚴禁攜帶飲料或食物進入。經發現,視同違約乙次。
· 禁止使用場內電腦為任何形式電子產品充電。經發現,視同違約乙次。
· 班內不提供選區.選位.保留之服務,課程結束請速離場,超時離場者,視同違約乙次。
4. 違規情節重大或勸說未改善者,本班將有禁止上課服務之權利。
此學員須知(紙本版)可至台南高點櫃台索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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